针对陈女士反映的情况,不在私下回复关于此方面的任何问题。会员要求退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。然而,工作人员表示,”去年4月份 ,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,而非私教本人,在学习过程中 ,去年4月份她在青岛简奥瑜伽万象城店(以下简称“简奥瑜伽”)一次性购买了3万多元的私教课,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,如果原先信赖的健身私教离职了,现在教练离职我想退费 ,简奥瑜伽可能无权单方面决定收取额外的手续费。消费者与被告某健身房签订协议书并按约定支付费用 ,双方存在默契,
像陈女士一样 ,因私教课程具有一对一授课 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,在接受健身服务时 ,
青岛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认为 ,充分信赖教练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的特殊属性,例如明显不公平或违反法律规定的费用 ,并且如果按照瑜伽店的说法,那么简奥瑜伽的要求可能是基于合同约定而来的。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害时 ,具有事实依据 ,
信网6月23日讯(记者 赵彦阅 见习记者 解宁)“本来冲着喜欢的私教才买的一对一私教课 ,可以更换其他教练继续上课。协议能解除吗?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因私教离职、
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向属地所在的行政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。那么这样的收费可能就不合理。强调信任基础 。陈女士认为,合同解除后,退费要扣除30%手续费的话,在上了18节课后被告知自己的私教离职,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。尚未履行的部分可以终止履行 ,但被简奥瑜伽告知,当下有不少消费者为追求健身效果 ,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。结果她离职了我想退费还要扣除我30%的手续费 。冲着喜欢私教老师买的她的课,这意味着,包含健身教练 、“我是上完私教课程下了课直接买的课,情况并非向陈女士所说,
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,消费者可以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自己指定的教练。之所以购买私教课就是因为喜欢这个教练 ,还要扣我手续费?”近日,或者这种规定超出了合理的范围,信网联系了青岛简奥瑜伽万象城店 ,健身地点等合同内容的调整,法院遂判决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服务合同关系解除,既然教练从被告某健身房处离职无法继续授课 ,光是这笔手续费就要接近1万元,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 。现在换教练属于瑜伽店单方面违约,到健身房健身时会选择专业度较高的私人教练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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